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制度

2025/06/0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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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掌握全国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预算执行进度,监测和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为国家和地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财政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此项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包括年报、季报、月报。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或单位的教育经费收入、支出、费用、负债、资产等情况。季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各级教育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年初预算、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月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的预算安排、执行和调整情况。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涉及教育性支出的机构。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行政记录相结合。

  五、调查组织方式

  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年报以学校(单位)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统计部门分级负责实施,省级教育、财政、统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季报以县级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分级负责实施,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财政部。

  月报以县级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财政部门分级负责实施,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财政部、教育部。

  六、统计资料公布

  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年报数据分三次发布:第一次由教育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国年度教育经费初步统计情况;第二次由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以公告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总体情况;第三次由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以《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最终数据。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掌握全国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预算执行进度,监测和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为国家和地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财政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此项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包括年报、季报、月报。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或单位的教育经费收入、支出、费用、负债、资产等情况。季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各级教育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年初预算、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月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的预算安排、执行和调整情况。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涉及教育性支出的机构。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行政记录相结合。

  五、调查组织方式

  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年报以学校(单位)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统计部门分级负责实施,省级教育、财政、统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季报以县级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分级负责实施,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财政部。

  月报以县级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财政部门分级负责实施,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财政部、教育部。

  六、统计资料公布

  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年报数据分三次发布:第一次由教育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国年度教育经费初步统计情况;第二次由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以公告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总体情况;第三次由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以《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最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