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的指示精神;为获得更加全面、准确、及时的行业和企业统计数据信息,以掌握全国纺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跟踪研究纺织工业发展趋势,监测行业经济运行,研究和制定促进行业调整振兴和发展导向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充分发挥统计咨询、监督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纺织企业和产业集群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设备状况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纺织工业法人企业和重点企业。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的调查方法主要采用非全面调查的重点调查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地产业集群和企业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统计资料公布
本调查数据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