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全国煤炭工业生产和运行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宏观决策、制定战略规划,为企业制定经营与生产管理计划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煤炭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名录)、各地区主要产煤炭产品产量产值、煤炭生产能力和投资建设、市场销量、各重点企业原煤生产效率、各重点企业财务状效益和人员薪酬状况、重点煤炭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情况、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煤矿节能减排和环保、煤矿机械装备生产等煤炭行业发展的各个主要方面。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煤炭协会会员单位。原则上为所有煤炭工业企业及重点煤炭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重点调查会员单位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各个时期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对全国煤炭产量、销量、煤炭企业库存实行全面调查,对会员单位大型煤炭企业实行重点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牵头组织各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会员单位以及相关代管协会组成的行业统计体系,各单位根据不同的任务分工,分别完成各自的数据报送。
六、统计资料公布
一般不对全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