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掌握行业的发展规模、速度、结构和水平,为国家有关部门掌握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基本信息,进行总体规划、行业管理、调整结构、制定政策等提供依据,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促进生产资料流通产业更好、更快、协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制度统计调查对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产资料经营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重点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有关生产资料流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重点城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下属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有关代管协会及会员单位。
三、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为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具体包括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和企业生产资料商品购、销、存的总额及数量。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对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审核、汇总和分析。
六、统计资料公布与统计信息共享
每月月后25日,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调查结果会以月报方式通过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网站公布于众。
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调查结果除报送国家统计局、商务部、财政部外,并向调查对象单位提供纸质版统计调查结果,同时在中国物流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结果电子版pdf格式下载。共享责任单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享责任人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信息部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