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商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

2024/04/2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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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统计局签发的“国经贸产业[2001]128号”文件精神,授予中国商业联合会流通领域统计工作职能。中国商业联合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重点商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本制度为了解和反映重点商业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更好地为政府决策、行业协会等经营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以及有力的数据参考依据而建立。

二、调查内容

调查主要指标包括商品零售类值、零售量、品牌销售量;餐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面积、员工人数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国重点商业企业

四、调查频率

本制度按报表报送频率,分为月度报表、半年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调查方法

重点商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

六、统计调查结果发布和使用情况

发布渠道为官网和公众号;销售1表、销售2表和商流1表于月后15日上报国家统计局贸经司;根据要求不定期与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

一、调查目的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统计局签发的“国经贸产业[2001]128号”文件精神,授予中国商业联合会流通领域统计工作职能。中国商业联合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重点商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本制度为了解和反映重点商业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更好地为政府决策、行业协会等经营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以及有力的数据参考依据而建立。

二、调查内容

调查主要指标包括商品零售类值、零售量、品牌销售量;餐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面积、员工人数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国重点商业企业

四、调查频率

本制度按报表报送频率,分为月度报表、半年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调查方法

重点商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

六、统计调查结果发布和使用情况

发布渠道为官网和公众号;销售1表、销售2表和商流1表于月后15日上报国家统计局贸经司;根据要求不定期与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