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全国道路运输业发展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为道路旅客运输(不含城市客运)、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业户、从业人员以及生产经营情况、通达农村的客货运情况和国际道路运输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的主要统计范围为全国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不含城市客运)、道路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货运代理等)的经营业户。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审核和上报。统计数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上报。
六、数据发布
部分统计数据以年度发展报告形式对社会公布。
七、数据共享
本调查制度中的汇总数据以年度统计资料汇编形式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内共享使用,共享责任单位运输服务司,共享责任人运输服务司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