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业务情况、科技活动情况、财务状况。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数据。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属于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省级、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六、数据发布
年度统计综合数据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形式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