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2023/08/2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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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及时、准确反映药品监督管理情况,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发挥统计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品一械”)的监督管理情况,包括“品一械”的注册管理、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验、案件查处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根据我国现行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统计范围包括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制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将下级及本级数据逐级审核并上报。

填报单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直接报送至国家药监局统计部门

填报单位为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省以下具有“二品一械”监管职能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表,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审核后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以报告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并上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内网、专网,并在系统内共享。年报主要数据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外发布。

一、调查目的

 

及时、准确反映药品监督管理情况,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发挥统计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品一械”)的监督管理情况,包括“品一械”的注册管理、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验、案件查处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根据我国现行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统计范围包括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制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将下级及本级数据逐级审核并上报。

填报单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直接报送至国家药监局统计部门

填报单位为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省以下具有“二品一械”监管职能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表,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审核后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以报告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并上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内网、专网,并在系统内共享。年报主要数据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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