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统计调查制度

2023/03/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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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全社会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进展的动态情况,满足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要素情况、相关单位基本情况、港口工程设计情况、航道(航标)工程设计情况、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工程设计情况、交通运输支持系统设计情况、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形象进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社会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航道(航标)、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其他水运建设项目以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项目。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按照属地原则,分项目填报。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审核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含分支机构或单位)统计报表(见报表目录),按时报送。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全社会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进展的动态情况,满足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要素情况、相关单位基本情况、港口工程设计情况、航道(航标)工程设计情况、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工程设计情况、交通运输支持系统设计情况、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形象进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社会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航道(航标)、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其他水运建设项目以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项目。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按照属地原则,分项目填报。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审核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含分支机构或单位)统计报表(见报表目录),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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