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林业草原发展总体状况,满足国家统计任务需求,为制定政策、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包括林草资源、国土绿化、国家公园、森林经营、林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产业发展、国有林业单位、灾害防控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等9类内容。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草局有关派出机构、有关直属单位,国家公园管理机构。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主要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国家林草局规财司对本制度组织实施负总责,负责单位负责相关报表数据的审核、汇总,报送单位负责本单位、本地区数据的收集、审核、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所涉及的部分数据将于次年10月以年鉴、报告等形式对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