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农产品成本是农产品价格的主要构成部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农产品生产成本及收益的变动情况,对于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研究和制定农产品价格与流通政策,科学组织生产,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都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部决定组织开展以重要农作物为主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13个主要农产品(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粳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花生仁、葵花籽、甘蔗和甜菜)农户种植成本和收益情况,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的需要适当增加调查品种。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包括各种经营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业生产活动,但不包括农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统计范围包括各品种主产省(区、市)农产品价格调查基点县。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法
县级汇总调查户数据。调查户的选取原则是生产水平在本县具有代表性的若干不同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每种主体不少于5户)作为成本调查户;每户可以承担一个调查品种,也可承担多个调查品种。
省级根据县级上报的调查户数据,审核汇总全省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地区劳动工价可参考物价部门公布的地区工价水平,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的数据仅供农业农村部门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