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掌握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职能基本情况、机关后勤服务项目业务工作量和费用收支情况、机关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等,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统计内容包括机关事务管理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机关后勤服务项目、业务工作量、外包情况、费用收支情况,机关服务中心本级资产、人员、费用保障情况,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单位资产、负债、收入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统计对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和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所属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实施方式由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或机关服务中心等汇总本部门、本单位有关情况后按时送国管局。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数据仅限内部使用,不对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