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落实工作;了解家庭在生育养育方面的现状和需求,及时发现群众在生育养育中面临的困难,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切实履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重点围绕生育意愿及生育影响因素、政策配套及支持措施、婚姻生育养育成本等开展调查。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2022年7月1日零时,全国100个县(市、区)范围内20000名20-49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和女性人口。1名调查对象对应1个家庭户。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基于计算机辅助调查系统的入户调查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家庭服务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综合统计数据为内部使用;如有需要,需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