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制度

2022/06/1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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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收集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信息,以全面掌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情况,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有效指导,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情况等信息,包括常规调查、重点产品调查、重点国家调查。常规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出口企业进行调查。重点产品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对葡萄酒、中药材、纺织品、木制品四类产品出口企业进行调查。重点国家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对越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三个国家出口企业进行调查。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上一年度11日—1231日有出口业务的样本企业约7800家。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为抽样调查,样本采用双层复合不等比例方法从全国外贸企业库中进行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由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各直属海关及隶属海关负责收集调查问卷数据。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数据于每年第三季度在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综合资讯-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其他新闻”栏目(网址http//www.tbtsps.cn)对外公布。

 

  一、调查目的

 

  收集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信息,以全面掌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情况,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有效指导,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情况等信息,包括常规调查、重点产品调查、重点国家调查。常规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出口企业进行调查。重点产品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对葡萄酒、中药材、纺织品、木制品四类产品出口企业进行调查。重点国家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对越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三个国家出口企业进行调查。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上一年度11日—1231日有出口业务的样本企业约7800家。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为抽样调查,样本采用双层复合不等比例方法从全国外贸企业库中进行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由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各直属海关及隶属海关负责收集调查问卷数据。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数据于每年第三季度在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综合资讯-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其他新闻”栏目(网址http//www.tbtsps.cn)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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