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统计调查制度

2022/06/1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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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现状,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为钢铁企业制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钢铁行业年度、月度、旬度生产及经营统计,内容包括:产量、经济指标、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劳动工资等。

  三、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各省、市、自治区钢铁行业统计主管部门和按集团口径的从事钢铁类生产活动的企业和集团。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方式。

  五、组织实施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由各省、市、自治区钢铁统计主管部门和各从事钢铁类产品生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完成数据报送任务。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相关统计资料以印刷品形式公布。年度资料每年8月底前公布;月度资料每月月底前公布;旬度资料每旬6日前公布。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现状,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为钢铁企业制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钢铁行业年度、月度、旬度生产及经营统计,内容包括:产量、经济指标、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劳动工资等。

  三、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各省、市、自治区钢铁行业统计主管部门和按集团口径的从事钢铁类生产活动的企业和集团。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方式。

  五、组织实施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由各省、市、自治区钢铁统计主管部门和各从事钢铁类产品生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完成数据报送任务。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相关统计资料以印刷品形式公布。年度资料每年8月底前公布;月度资料每月月底前公布;旬度资料每旬6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