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指导各地有序有效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数量等指标,全面掌握改造小区情况及加装电梯、改造建设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的计划和改造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改造进展情况、改造效果情况和改造项目基本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调查制度统计范围是经各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门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调查对象为各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为全面调查。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采取分级实施、逐级汇总的方式。各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
六、数据发布
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小区数、居民户数汇总数据,以及年度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数、居民户数汇总数据,定期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