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跟踪调研海峡两岸之间的科技创新合作现状,及时发现在开展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存在的问题,为未来制定两岸科技创新合作政策、规划,提供可靠、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指标内容包括:海峡两岸科技交流项目、海峡两岸科技合作创新与成果转化、海峡两岸科技合作问题与对策等。
三、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台湾进行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有关情况。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实施
由科技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依托相关信息系统开展数据搜集、汇总、筛查和整理分析工作。
由国务院各部委台办、各省、市台办、科技厅(委、局)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综合统计数据仅限本部门使用,责任单位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责任人为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