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

2022/03/0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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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全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实际情况,为有关部门制定方针、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对外劳务合作派出人员构成、对外劳务合作期末在外人员构成等,主要指标包括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派出人数、月末在外人数、新签劳务人员合同工资总额、劳务人员实际收入总额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我国境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所有发生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中国企业和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方式。企业按属地化原则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报表并报商务部,同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商务部汇总全国数据后报国家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数据由商务部定期发布,月度数据于月后30日内,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或商务部例行发布会对外公布,主要指标包括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等。经批准对外发布的数据,可按照协定方式与相关政府部门共享。

 

  一、调查目的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全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实际情况,为有关部门制定方针、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对外劳务合作派出人员构成、对外劳务合作期末在外人员构成等,主要指标包括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派出人数、月末在外人数、新签劳务人员合同工资总额、劳务人员实际收入总额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我国境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所有发生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中国企业和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方式。企业按属地化原则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报表并报商务部,同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商务部汇总全国数据后报国家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数据由商务部定期发布,月度数据于月后30日内,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或商务部例行发布会对外公布,主要指标包括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等。经批准对外发布的数据,可按照协定方式与相关政府部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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