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掌握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以及省级高新区的运行情况和发展状况,为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支撑,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统计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骨干企业运行发展情况;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运行发展情况;经科技部确认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季度、年度建设发展情况以及省级高新区的基本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部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培育集群以及各省、市、自治区认定的省级高新区。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统计调查制度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组织,由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相关填报单位进行数据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
六、数据发布
相关统计数据编辑成公开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