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海上直航运量统计调查制度

2021/12/24 09:41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掌握台湾海峡两岸水路运输市场的动态,加强两岸通航工作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6年第6号)和《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38号公告),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范围

 

从事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海上客货运输的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

 

三、调查内容

 

两岸海上直航产生的集装箱运输量、客运量和货运量。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统一组织,由从事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客货运输的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直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的数据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对外公布。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掌握台湾海峡两岸水路运输市场的动态,加强两岸通航工作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6年第6号)和《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38号公告),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范围

 

从事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海上客货运输的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

 

三、调查内容

 

两岸海上直航产生的集装箱运输量、客运量和货运量。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统一组织,由从事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客货运输的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直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的数据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对外公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