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更全面掌握全国交通运输科技活动、标准制修订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满足交通运输科技管理需要,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单位人员、科研条件、研发项目、研发经费、研发成果、国际科技活动与交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工作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部部属高校及重点联系高校、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含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专业标准委员会、有关社会团体。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中指标数据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填报,采用重点调查。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部属科研院所及高校、重点联系高校、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含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集团公司、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单位、交通运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依托单位、有关社会团体等负责组织本辖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六、数据发布
相关数据在公布前,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