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全国公路基本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数据和公路灾毁、技术状况评定、养护作业、公路养管机构及职工、应急物资及机具等统计数据。
三、调查范围
1.基础设施:国省干线公路,包括国省干线公路经过城市的城管路段。
2.公路养护: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养护。
本调查制度中调查范围不包括城市道路。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中指标数据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填报,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上年度数据更新调查等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数据的收集、填报、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中数据以年度统计资料汇编的形式在行业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