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加强公路、水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促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范围
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主要港口、长江及珠江干线航道。
三、调查内容
环保投入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情况、污染物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调查方法
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统一组织、逐级实施,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数据发布和共享
本制度中的数据不对外公布,仅限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