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

2021/12/2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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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了准确评估全国制造业及分地区、分行业制造业的产品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点和变动趋势,为提升供给质量、振兴实体经济提供数据及政策支持和实践依据。

 

二、调查内容

 

产品质量合格率是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质量抽样检测,判定为质量合格的样品数占全部抽样样品数的百分比。根据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的产品类别不同,分别测算形成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和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其中,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面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9个制造业大类行业,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其中,又将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与针织纺品、化妆品、金银珠宝、日用品、家用电器与音像器材、中西药品、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通讯器材、石油及制品、汽车、建筑及装潢材料等15个消费品品类数据,单独测算生成消费品质量合格率。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报表的调查对象是商场(店)、超市、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统计范围是制造行业29个大类(不包括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15类重点消费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调查的产品范围根据《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确定。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不等概率抽样方法选取代表性样本。代表性样品是综合考虑产品的产量、档次、成熟度等属性,从样本企业中按规定数量抽取。

 

第一阶段,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是将调查总体按31个省(区、市)和29个行业大类交叉分层,形成31×29个单元,形成抽样总体。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将调查总体按31个省(区、市)和调查涉及的15个消费品类别交叉分层,形成31×15个单元,形成抽样总体。

 

第二阶段,在样本单元确定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小类行业。

 

第三阶段,从典型代表性小类行业中按照概率抽样(PPS)方法抽取规定数量的代表品。

 

第四阶段,综合考虑产品的产量、档次、成熟度等属性,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调查采取生产地原则,依据抽样方案规定的样本量,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抽取当地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样中兼顾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可通过生产企业获取样品,也可通过实体店或网购渠道购买样品,购买地点包括商场、超市、其他正规实体网点、互联网电商等。为保证生产地取样原则,网购渠道购买的样品必须追溯到产地。

 

五、调查组织方式

 

统计调查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统一布置、汇总、审核及统计信息的发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负责组织报表数据的采集并按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报送方式通过网络系统填报,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本制度报表的网络系统维护、信息加工整理、反馈、发布等。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主要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质量状况分析,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用途。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全国、31个省(区、市)和分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数据,其中,全国数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外发布,31个省(区、市)产品质量合格率数据于次年8月左右由国家统计局通过统计年鉴对外发布。

一、调查目的 

 

为了准确评估全国制造业及分地区、分行业制造业的产品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点和变动趋势,为提升供给质量、振兴实体经济提供数据及政策支持和实践依据。

 

二、调查内容

 

产品质量合格率是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质量抽样检测,判定为质量合格的样品数占全部抽样样品数的百分比。根据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的产品类别不同,分别测算形成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和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其中,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面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9个制造业大类行业,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其中,又将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与针织纺品、化妆品、金银珠宝、日用品、家用电器与音像器材、中西药品、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通讯器材、石油及制品、汽车、建筑及装潢材料等15个消费品品类数据,单独测算生成消费品质量合格率。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报表的调查对象是商场(店)、超市、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统计范围是制造行业29个大类(不包括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15类重点消费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调查的产品范围根据《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确定。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不等概率抽样方法选取代表性样本。代表性样品是综合考虑产品的产量、档次、成熟度等属性,从样本企业中按规定数量抽取。

 

第一阶段,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是将调查总体按31个省(区、市)和29个行业大类交叉分层,形成31×29个单元,形成抽样总体。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将调查总体按31个省(区、市)和调查涉及的15个消费品类别交叉分层,形成31×15个单元,形成抽样总体。

 

第二阶段,在样本单元确定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小类行业。

 

第三阶段,从典型代表性小类行业中按照概率抽样(PPS)方法抽取规定数量的代表品。

 

第四阶段,综合考虑产品的产量、档次、成熟度等属性,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调查采取生产地原则,依据抽样方案规定的样本量,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抽取当地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样中兼顾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可通过生产企业获取样品,也可通过实体店或网购渠道购买样品,购买地点包括商场、超市、其他正规实体网点、互联网电商等。为保证生产地取样原则,网购渠道购买的样品必须追溯到产地。

 

五、调查组织方式

 

统计调查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统一布置、汇总、审核及统计信息的发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负责组织报表数据的采集并按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报送方式通过网络系统填报,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本制度报表的网络系统维护、信息加工整理、反馈、发布等。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主要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质量状况分析,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用途。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全国、31个省(区、市)和分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数据,其中,全国数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外发布,31个省(区、市)产品质量合格率数据于次年8月左右由国家统计局通过统计年鉴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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