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当前我国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情况,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深入分析,满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决策和科研工作的需要,为制定学位工作与高等教育政策、编制教育发展规划服务,特制定此调查项目。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内容为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学位的人员基本信息,及其学位授予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前置学位、毕业后去向等情况。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统计对象为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学位的人员。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项目由教育部统一布置。报表的收集、初审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经本地区(系统)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
六、数据发布
有关数据于每年12月底前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公布上一年9月1日至8月31日前授予学位信息的分地区和分学科门类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