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调查制度

2021/09/2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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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了准确反映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发挥统计服务和监督作用,依据“十四五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编制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包含年报表式,涉及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服务设施九个业务领域共28张表。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包括省级、地市级、县级三级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和参与残疾人工作的人员、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按照自身独立建设或完成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统计结果单独报送中国残联,并抄报所在省(自治区)残联;所在省(自治区)残联的统计数据中不再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调查对象包括接受技术培训、教育、就业、托养等服务的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各类服务设施、就业帮扶基地等,和各级各类残疾人组织及残疾人工作者等。

 

四、调查方法

 

本报表制度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各级残联执行。本制度发至省级、地市级、县级残联,各级应按照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和有关要求认真逐项填报。本报表采取三级汇总形式,即:地市级残联汇总、审核所辖县级残联上报的数据(含市、地市级残联本身的数据);省级残联汇总、审核所辖地市和本省内的计划单列市残联上报的数据(含省级残联本身的数据)。

 

六、数据发布

 

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主要统计数据最终形成数据报告,以文字图表的形式展示,于每年以公报的形式正式对外发布,并正式出版《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

一、调查目的

 

为了准确反映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发挥统计服务和监督作用,依据“十四五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编制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包含年报表式,涉及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服务设施九个业务领域共28张表。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包括省级、地市级、县级三级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和参与残疾人工作的人员、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按照自身独立建设或完成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统计结果单独报送中国残联,并抄报所在省(自治区)残联;所在省(自治区)残联的统计数据中不再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调查对象包括接受技术培训、教育、就业、托养等服务的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各类服务设施、就业帮扶基地等,和各级各类残疾人组织及残疾人工作者等。

 

四、调查方法

 

本报表制度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各级残联执行。本制度发至省级、地市级、县级残联,各级应按照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和有关要求认真逐项填报。本报表采取三级汇总形式,即:地市级残联汇总、审核所辖县级残联上报的数据(含市、地市级残联本身的数据);省级残联汇总、审核所辖地市和本省内的计划单列市残联上报的数据(含省级残联本身的数据)。

 

六、数据发布

 

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主要统计数据最终形成数据报告,以文字图表的形式展示,于每年以公报的形式正式对外发布,并正式出版《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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