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了解全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情况,为政府制定和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了解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展情况,为政府制定和完善我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
各地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和各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算情况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到位情况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范围为全国所有县(区、市、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按报告期分半年报、年报。
调查方式主要由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县(区、市、旗)为单位填写,由各市(州、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逐级汇总报送。
六、数据发布
每年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外网发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出版《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和《中国卫生健康统计提要》。根据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在签订协议的情况下,统计汇总数据可向国务院其他部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