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决策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为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民航行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内容包括运输航空、通用航空、航空器信息、机场生产、空管信息、航油统计、航空安全、正常性、服务质量、能源消耗与排放、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状况、机场基本信息、企业信息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的调查方法主要是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按报表报告期分为年度和月度。
本制度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作为民航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实施,保障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主要统计指标按采集频率形成月报和年报,以传真、邮件和印刷品方式报送国家统计局、交通运输部等政府部门。
每月下旬通过民航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的行业统计数据包含以下统计指标: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旅客周转量、货邮运输量、货邮周转量、正班载运率、正班客座率、机场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和起降架次。
每年通过公开发行行业综合统计期刊,定期向社会以及行业内发布行业统计部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