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需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国植保行业情况,了解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防治动态以及损失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制定全国植保专业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包括调查全国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防治面积、挽回损失、实际损失;病虫主要防治措施;病虫成灾情况;农药、药械使用情况和农药中毒情况;植保系统机构、人员结构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的统计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植保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报表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均要按照《植保专业统计数据调查办法》要求,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取得,执行全国统一的统计指标标准,按照《统计指标解释》的要求填写。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的,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填写。借用其他部门的数据和资料,以其他部门的数据为准,如农药中毒情况,需要借用卫生防疫部门数据。
五、调查组织方式
植保专业统计工作在部种植业管理司领导下由全国农技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以网络传输为基础的中心数据库管理模式,由县级填报、地区级审核、省级确认、全国农技中心组织进一步审核后报部种植业管理司。
六、数据发布
植保专业统计年报数据经审核后报部种植业管理司,由全国农技中心印发《植保统计内部资料》供部内相关部门和省级植保站内部使用,全国性汇总数据由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在《农业统计年鉴》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