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县农业农村经济基础资料统计调查制度

2021/07/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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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组织全国分县农业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以及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全国县域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包括县、县级市、旗、涉农县级区的农业农村部门)。

 

四、调查方法

 

分县数据为各县卡片资料汇总,主要从农业各行业部门行政记录和年报数据中获取。

 

五、调查组织方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进行填报。

 

六、数据发布

 

为农业农村部门内部数据,不对外公开。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组织全国分县农业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以及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全国县域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包括县、县级市、旗、涉农县级区的农业农村部门)。

 

四、调查方法

 

分县数据为各县卡片资料汇总,主要从农业各行业部门行政记录和年报数据中获取。

 

五、调查组织方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进行填报。

 

六、数据发布

 

为农业农村部门内部数据,不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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