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客观、准确了解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基层社会治理发展状况,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各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村、社区的机构和设施建设情况、组织和队伍建设情况、治理和服务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是全国范围内的村、社区。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全国县以上民政部门分级组织实施,逐级汇总上报。各级民政部门根据行政记录填报本级数据,并汇总审核下级数据。
六、统计资料公布
半年报数据每年9月15日前在民政部网站公布,年报数据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