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统计调查制度

2020/09/0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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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决策部署,针对复杂严峻的外贸外资形势,摸清摸准外贸外资企业情况、困难问题和政策诉求,建立全国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有效组织调查工作,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外贸订单、外资投资等信息,准确研判外贸外资发展趋势,推动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扎实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外贸企业订单、外资企业投资计划等。

 

  三、统计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选取700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联系的外贸、外资企业,侧重进出口额较大的外贸企业和营业收入较高的外资企业,兼顾中小企业、行业、地区等情况的代表性,具体名单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经商务部审核同意确定后,基本保持稳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增加、剔除或更换,将在新的统计年度开始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四、调查时间及频率

 

  本制度主要实行年报、月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按年度报送,每年131日之前上报;外贸企业月度调查表和外资企业月度调查表按月报送,每月25日至下月3日上报;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

 

  五、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为主、典型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六、组织方式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报送”的组织方式。商务部负责调查数据的接收、系统建设、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调查对象及时、准确报送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并向商务部上报审核确认后的辖内企业统计资料。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管理与服务应用” ,采用网上直接报送方式,向主管部门上报本单位统计资料。

 

  七、质量控制

 

  本制度针对统计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通过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监测数据,加强数据审核、优化调查对象结构、提高调查对象代表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八、统计资料公布

 

  每月中旬在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管理与服务应用发布上月统计调查结果。

 

  九、统计信息共享

 

  本制度获取的数据可在本系统内共享使用,在最终审定数据十个工作日后可以共享,共享责任单位商务部综合司、外贸司、外资司。

 

  十、使用单位名录库情况

 

  本调查制度使用本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

  一、调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决策部署,针对复杂严峻的外贸外资形势,摸清摸准外贸外资企业情况、困难问题和政策诉求,建立全国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有效组织调查工作,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外贸订单、外资投资等信息,准确研判外贸外资发展趋势,推动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扎实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外贸企业订单、外资企业投资计划等。

 

  三、统计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选取700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联系的外贸、外资企业,侧重进出口额较大的外贸企业和营业收入较高的外资企业,兼顾中小企业、行业、地区等情况的代表性,具体名单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经商务部审核同意确定后,基本保持稳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增加、剔除或更换,将在新的统计年度开始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四、调查时间及频率

 

  本制度主要实行年报、月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按年度报送,每年131日之前上报;外贸企业月度调查表和外资企业月度调查表按月报送,每月25日至下月3日上报;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

 

  五、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为主、典型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六、组织方式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报送”的组织方式。商务部负责调查数据的接收、系统建设、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调查对象及时、准确报送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并向商务部上报审核确认后的辖内企业统计资料。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管理与服务应用” ,采用网上直接报送方式,向主管部门上报本单位统计资料。

 

  七、质量控制

 

  本制度针对统计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通过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监测数据,加强数据审核、优化调查对象结构、提高调查对象代表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八、统计资料公布

 

  每月中旬在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管理与服务应用发布上月统计调查结果。

 

  九、统计信息共享

 

  本制度获取的数据可在本系统内共享使用,在最终审定数据十个工作日后可以共享,共享责任单位商务部综合司、外贸司、外资司。

 

  十、使用单位名录库情况

 

  本调查制度使用本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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