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通过对全国体育场地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国体育场地发展状况。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调查内容包括:单位情况、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场地类型、建成时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数量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的统计范围为除军队和铁路系统外的体育场地法人单位。调查对象是指可供我国居民开展运动训练、比赛和健身等的各类体育场地。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体育总局经济司负责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地方各级体育管理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数据发布
每年9月底前,体育总局经济司将通过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网址:www.sport.gov.cn)向社会发布上一年度全国体育场地统计主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