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粮食交易价格变动的基本情况,监测全国粮食交易行情,分析粮食交易价格变动对种粮农户的影响,满足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本调查制度包括调查表式、调查项目目录和指标解释。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调查范围为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及各省(市、区)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粮食交易的相关信息。
三、调查内容
在国家粮食交易电子平台和各地方粮食交易平台上交易的粮食品种、规格等级、生产年份、交易所在省份、交易价格以及成交数量等信息。主要调查小麦、稻谷和玉米等三个大类,其中小麦划分为白小麦和混合麦两个基本分类,稻谷划分为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三个基本分类。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月报。调查时期为上月1日—31日统计数据。
五、调查方法
本调查方法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重点调查。
六、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由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简称“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七、报送要求
价值指数编制试算初期仅供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部使用和观察比较论证,试运行期间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和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名义联合对外发布,指数试运行取得良好运行效果后,再适时按程序报局领导批准,作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权威指数对外发布。指数编制报告期为月,每月15日之前发布上月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