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国家统计局制定全国统一的调查方案,参照国际标准界定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法,组织国家统计局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定期发布全国和各省(区、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是一项抽样调查,采取科学的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区、市)、近2000个调查县(市、区)中随机抽取了16万调查户,并采集这些家庭日常收支和生活情况,最后根据分户基础数据加权汇总计算得到全国及分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法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计算
按照收入的来源构成和划分方法,居民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大项构成。计算公式具体为:
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是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是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是指转移性收入减去转移性支出的净收入。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报销医疗费、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以及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调查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需要注意,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统计界定上,强调收入在一段时间内具有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能够为居民提供持续和稳定的消费能力。那些偶然发生的、一次性的所得,如居民得到的遗产、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得到的一次性赔偿、婚丧嫁娶得到的大额礼金、彩票中奖等,具有偶发性、非持续性的特征,不应纳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统计。除此之外,居民获得的收入还要保证不会减少居民家庭的资产或者增加居民的负债。也就是说,居民家庭通过出售自家的金融或非金融资产,或者通过向他人借贷、增加负债得到的钱都不是收入。比如,居民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居民出售房产得到的钱,也不应该纳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计算。
(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
国家统计局对16万调查户资料采用超级汇总的方式计算出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计算生成分省数据。基于16万调查户的数据和每一户的权数,加权计算得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的计算方法
通常利用增长速度来反映一定时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程度。不考虑价格因素计算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长速度,扣除价格因素影响计算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为实际增长速度。
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速度的计算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就是报告期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去基期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再除以基期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为:
比如,2023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672元,2022年上半年为18463元,则2023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速度为6.5%。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的计算
通常使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缩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速度,计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计算公式为:
比如,2023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为6.5%,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7,则2023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为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