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的通知

2018/05/0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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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

(服务业)分类(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3版的分类原则、结构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现将《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2.《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修订说明

 

3.《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 

2018426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

(服务业)分类(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3版的分类原则、结构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现将《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2.《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修订说明

 

3.《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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