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3-09-11 15:45:05
咨询内容 我司营业执照显示为医药制造企业,且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标注生产范围有:1.进口药品分包装(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散剂,硬胶囊剂;2.硬胶囊剂(抗肿瘤类);3.片剂(抗肿瘤类)。实际生产过程为将境外完成最终制剂过程的药品在境内由大包装改为小包装。目前,我司已在商业纳统,但出于生产实际及未来规划,我司认为应转入工业纳统。然而,目前就我司主营业务进口药品分包装是否归属工业行业,工业统计制度及国名经济行业分类未有明确规定,想详细咨询如何明确界定我司行业? 
答复内容
根据《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照协议对药品包装、分装并收取服务费的活动,应归入“7292包装服务”小类。如果药品从境外买入,所有权已归入药品购买方,再分包装卖出,此活动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根据实际情况归入相关类别。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
答复时间 2023-09-13 09:28:11
办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