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收集掌握群众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各设区市)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查找与群众期盼之间的差距,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二、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等。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各辖区内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随机抽取移动电话号码进行调查。
五、组织方式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食安办)委托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组织实施,包括方案设计、样本分配、调查培训、督导巡查、数据整理等。相关调查队共同参加调查工作。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由委托方负责发布。任何调查资料未经委托方同意,一律不得对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