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民政事业发展状况,科学研究制定民政工作方针和政策,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各类民政服务保障对象人数、保障标准、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民政机构情况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是全国各级民政行政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各类民政管理机构。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全国县以上民政部门分级组织实施,逐级汇总上报。各级民政部门根据行政记录填报本级数据,并汇总审核下级数据。
六、数据发布
月报、季报数据次月、次季度在民政部网站公布,并通过民政统计月刊和季刊公开发布。年报数据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