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统计史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统计史料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统计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统计史料的收集、发掘、保护及利用,是统计工作者应尽的职责,也是统计部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需要。作为收藏、管理统计史料的具体部门,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长期开展统计史料征集工作。
一、统计史料收集原则及范围
统计史料征集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调。
(一)征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统计史料;
(二)具有统计史料价值的重要资料(例:正部级以上领导同志及中央首长填写的历次《人口普查登记表》)、实物、代表性建筑图片;
(三)在中国统计历史中,各时期重要的统计文献资料以及具有统计历史、统计艺术、统计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文资料等;
(四)能够反映历史上各时期统计生产及生活的代表性统计实物。
二、统计史料收集管理及取得方式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作为收藏统计史料的具体部门,具有对统计史料有效保护、有序征集及科学管理的任务;可针对不同年代的统计史料及其估值,制定各类不同的办法,通过接受捐赠、购买、仿制、调用、借用及交换等方式,收集并取得史料。对于捐赠统计史料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捐赠证书并酌情给予奖励。
三、联系方式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统计史料收集工作联系人:王艺奇,联系电话:010-68782377。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邮政编码:1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