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数据的公报
(第一号)
1994年12月26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自1993年6月开始对1991年和1992年全国第三产业进行了普查。在国务院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国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全国上下近四百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第三产业普查取得了重大成果。经抽查检验,普查数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现将第一批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数据公布如下:
一、第三产业单位数
第三产业普查汇总资料显示,到1992年底,全国第三产业单位共2183.8万个,其中企、事业和行政单位495.2万个,从事第三产业的城乡个体户1688.6万个。在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中,独立核算单位269.1万个,单独核算单位226.1万个。与1991年相比,全国第三产业单位数增长12.9%,其中独立核算单位增长9.3%,单独核算单位增长7.2%,第三产业城乡个体户增长14.3%。
按经济类型划分:
1992年 1991年
单位数 构成 单位数 构成
(万个) (%) (万个) (%)
总 计 2183.8 100.00 1934.4 100.00
国有经济 231.0 10.58 217.5 11.25
集体经济 248.1 11.36 226.0 11.68
私营经济 2.3 0.11 1.4 0.07
个体经济 l688.6 77.33 1477.3 76.37
联营经济 1.2 0.05 0.7 0.04
股份制经济 0.7 0.03 0.4 0.02
外商投资经济 0.3 0.01 0.2 0.0l
港、澳、台投资经济 0.4 0.02 0.2 0.01
其他经济 11.2 0.51 10.7 0.55
按行业类别划分(不包括个体户):
1992年单位数 构成
(万个) (%)
总 计 495.2 100.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8.6 3.76
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 4.6 0.93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2.9 2.60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137.6 27.79
金融、保险业 16.9 3.4l
房地产业 2.9 0.59
社会服务业 22.2 4.48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32.2 6.50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94.4 19.06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4.3 0.87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43.0 28.88
其他行业 5.6 1.13
第三产业个体户按行业分:
1992年个体户户数(万个) 构成(%)
总 计 1688.6 100.00
交通运输业 326.3 19.32
商业 885.4 52.43
饮食业 179.8 10.65
服务业 125.3 7.42
修理业 96.9 5.74
其他行业 74.9 4.44
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
1992年底,全国第三产业年末从业人员共11483.8万人,其中企、事业和行政单位8747.7万人,从事第三产业的城乡个体户2736.1万人。在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中,独立核算单位6609.7万人,单独核算单位2138万人。与1991年相比,全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8.8%;其中独立核算单位增长6.8%,单独核算单位增长6.7%,个体户增长15.9%。
按经济类型划分:
1992年 1991年
年末从业人 构成 年末从业人 构成
员数(万人) (%) 员数(万人) (%)
总 计 11483.8 100.00 10554.1 100.00
国有经济 6094.9 53.07 5807.1 55.02
集体经济 2463.0 21.45 2240.6 21.23
私营经济 24.8 0.22 14.3 0.14
个体经济 2736.1 23.83 2360.4 22.36
联营经济 25.7 0.22 18.2 0.17
股份制经济 31.7 0.27 22.0 0.21
外商投资经济 18.2 0.16 13.6 0.13
港、澳、台投资经济 20.7 0.18 15.1 0.14
其他经济 68.7 0.60 62.8 0.60
按行业类别划分(不包括城乡个体户):
1992年年末从业人员数 构成
(万人) (%)
总 计 8747.7 100.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58.1 1.8l
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 149.2 1.71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l0l5.6 11.6l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257.6 25.81
金融、保险业 259.3 2.96
房地产业 69.2 0.79
社会服务业 562.7 6.42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528.1 6.04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552.3 17.75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l60.0 1.83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l916.3 21.91
其他行业 119.3 1.36
第三产业个体户按行业分:
1992年年末从业人员数 构成
(万人) (%)
总 计 2736.1 100.00
交通运输业 478.0 17.47
商业 l334.4 48.77
饮食业 468.3 17.12
服务业 198.7 7.26
修理业 136.4 4.99
其他行业 120.3 4.39
三、第三产业增加值数
1992年和1991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9140亿元和7226亿元,与原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数据相比,分别增加2277亿元和1428亿元,增长33.2%和24.6%。1992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3%,比原统计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了6.1个百分点。1992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94元(人民币,下同)。
通过普查,我国首次掌握了有关第三产业的完整数据。因此,应根据普查情况对过去的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正。1993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由原来的8485亿元调整为ll277亿元,比原统计的1993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792亿元,增长32.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原来的27%调整为33%,提高了6个百分点。1993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原来的2647元调整为2883元,增加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