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资料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掌握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各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测绘地理信息生产、测绘成果管理与提供、地图审核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的统计对象为自然资源部及其相关所属单位、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其中陕西省、黑龙江省、四川省、海南省由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及其相关所属单位、地(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所属单位和全国测绘资质单位。统计范围为全国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所属单位和全国测绘资质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中的统计调查方法为使用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收集数据。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数据发布
测绘地理信息生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等可公开统计数据将于次年通过部门户网站、中国统计年鉴等渠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