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的重要方式。
8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广东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领导小组由27名省政府领导组成,其中组长由省政府分管统计、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协调统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等领导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等。
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加强多地、多部门统筹协作。
根据通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推进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具体来看,省统计局牵头负责普查全面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负责和协调乡村振兴,农业、渔业和林业生产等方面事项;农村住户户籍、农业土地地类事项分别由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同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原则上要在10月底前相应建立本地区工作机制,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并充分发挥县(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此外,为保证普查工作高质高效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强化数据核查、质量抽查、过程督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精干人员,选聘合格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普查人员具备相应素质能力。
附:广东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张 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陈良贤 省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
胡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华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爱华 省统计局局长
王素芹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总队长
刘棕会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黄华东 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
李树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
倪 谦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
王敏伟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邓兴华 省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石 磊 省公安厅副厅长
聂元松 省民政厅副厅长
梁 震 省司法厅副厅长
谢忠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朱国鸣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申宏星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郭宇华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跃 省广电局副局长
张锦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吴晓谋 省林业局副局长
章公雨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翁少能 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黄文沐 省农垦总局副总经理
卢 军 省军区保障局副局长
唐承灿 武警广东总队保障部副部长
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张锦平副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