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平:农村建筑队——经济普查中不可忽略的经济群体


2004-12-08 08:28:41

来源:国家统计局

  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此前,作为农村建筑业主体的农村建筑队,其生产经营状况我们不仅知之甚少,而且在建筑业统计中还是空白。为做好建筑业的普查登记工作,我们采取全面调查摸底和选择山、丘、圩不同类型的乡镇处以及城乡结合部,进行重点调查走访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对农村建筑队单位性质的界定,基础资料的搜集,流动性以及在经济普查登记中如何有效地组织填报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取得了比较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对农村建筑队这个特殊的经济群体,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下面,结合贵池区的实际,谈一点体会,并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农村建筑队的现状及特点

  池州市贵池区辖4个街道办事处,13个镇,8个乡。土地面积2516平方公里,现有人口62.6万,是国家唯一的生态经济示范区,池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10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全区的建筑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03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82亿元,是10年前的7.2倍,平均每年递增21.8%。据农村抽样调查,2003年,农村住户建房支出户均718.45元,比上年增长29.1%。近几年,全区农村私人建房投资均在亿元上下,承建这些工程项目的都是农村建筑队,他们是农村建筑业的支柱,是农村基本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25个乡镇处的调查摸底,全区现有农村建筑队406个,从业人员6029人,年房屋施工面积82.4万平方米;农村建筑队平均从业人员15人,规模小的只有3~5人组成,最大的210人;建筑机械设备资产最多的60万元;外出经营的农村建筑队90个,从业人员1338人,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

  大致归纳起来,农村建筑队有以下十个特点:

  一是点多面广,遍布城乡各地。据这次不完全统计,406个农村建筑队,平均每个乡镇处16.2个,平均每个行政村1.5个。其中,唐田镇有农村建筑队49个,平均每个行政村3.5个,最多的一个村9个,并有6个队在省外施工。农村建筑队较多的地方是圩区乡镇和城郊结合部,山区农村建筑队相对较少。近年来,国家移民建镇项目的实施和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的需求,是导致农村建筑队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

  二是以农民为主体,无建筑企业资质。领头人绝大多数是靠投师学艺或外出务工学习取得经验和建筑专业技术,然后在农村当地召集一帮有一定建筑技术的手艺人和农民,组成建筑施工队伍。俗称包工头的人,既是管理者,同时也是施工操作人员,尤其是10人以下的建筑队,这种现象更为突出。

  三是建筑机械设备简陋。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建筑队几乎没有,也不需要机械设备,主要依靠劳务输出。农村建筑队,拥有的机械设备,主要是沙浆搅拌机、小吊机、震动泵、切割机之类,固定资产不足一万元。如果工程项目必须的自己又没有的机械设备,则采取租赁方式解决。

  四是经营施工方式主要是单包和点工。即包工不包料和按工程项目议定工时;点工则属于按工作日计酬并提供伙食招待的形式。

  五是无固定组织形式。农村建筑队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用工制度,人员流动性大。组织规模往往视承揽工程项目的大小,进度需要而定。一个建筑队,少的时候3~5人,多的时候50~60人,甚至百人以上。成员组合基本上是口头约定,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通常是,建筑队中的建筑工人(瓦工、木工、装饰装修等技术人员),俗称为大工,组合以后相对稳定,时间少的一两年,长的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劳务人员,俗称小工,则为松散型,有长年跟随的,也有临时找的,有的就是业主家人。

  六是无财务核算资料。工程项目决算一般为口头君子协定,盈亏包工头(项目承揽者)自己掌握心中有数。从业人员为计时工资,一个工作日,建筑工人,劳务人员的报酬多少事先商定好。既使规模大一点的农村建筑队,也只象征性地设一个管钱的出纳,记一记现金流水帐,且财务管理有明显的家族式特征。

  七是建筑业为主,农业为辅。农村建筑队来自于农民,从事建筑业的时间有较强的季节性,农忙时务农,平时搞建筑施工,拿起瓦刀是建筑工人,拿起锄头是农民,此是农村建筑队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形式。一般情况下,他们从事建筑业的时间都在6个月以上。

  八是施工项目以民房建筑和装饰装修为主。乡村农民建房,城镇居民装饰装修都不乏见到他们的身影。如果是单位集体的建筑项目,施工队必须以挂靠建筑公司的形式承建,同时上缴一些管理费或税;在营建民房和私有建筑项目中都不曾缴纳税费。

  九是建筑施工活动有一定的局域性。除外出经营的农村建筑队外,占3/4以上的农村建筑队经营活动地点局限在本村,再远一点的范围也就是邻村或本乡镇辖区内,依靠自己从事建筑业的知名度和亲朋邻里关系承揽业务。

  十是有一定规模的农村建筑队,挂靠建筑公司现象较为普遍。在全区农村建筑队中,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挂靠建筑资质公司的有51个,占农村建筑队总量的12.6%。在90个外出经营的农村建筑队中,不少建筑队都是以挂靠或劳务分包形式依附于建筑资质公司或地方建筑企业。这些建筑队既以公司名义承揽建筑工程项目,又独立于公司之外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农村建筑队,如果把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顾名思义,情况并不复杂;如果作为社会经济行为,问题就不与想象的那么简单。目前,农村建筑队无论是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方式,不仅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已成为农村建筑市场不可缺少和难以替代的经济群体。这次,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把农村建筑队纳入建筑业普查新增范围之一,其重要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从上述农村建筑队的调查情况及现状、特点,不难看出,农村建筑队既不是法人单位,也不属于产业活动单位;既算不上准企业,也不能等同于个体经营户。所以,在经济普查正式登记时,不能一概而论,至少,农村建筑队的登记填报将面临以下主要问题:(一)农村建筑队属于什么单位性质?(二)农村建筑队的经营状况如何统计?从业人员怎样计算?(三)挂靠建筑资质公司的农村建筑队有几种经营表现形式及普查登记方法?(四)农村建筑队在普查登记时是否要区别对待?(五)外出的农村建筑队如何登记?(六)组织登记时如何做到切实有效和不重不漏?等。

  为确保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切实做好农村建筑队专业的填报登记工作。在此,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建议如下:

  首先,定义要准确,方案要便于实际操作。农村建筑队来自农村,是由农民自发组织的建筑施工队伍,没有在工商等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也没有建筑企业资质和名称,经营方式以劳务承包为主,从业人员亦工亦农。他们活跃于城乡各个建筑工地和居民生活小区,流动性大。为便于实际操作时准确把握,仅有定性的东西是不够的,必须加以量化定义。制定业务培训方案时可以规定,符合农村建筑队填报登记的对象,必须是相对稳定的从业人员(大、小工)5人以上,年从业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修装饰等工程项目的施工队。

  其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鉴于农村建筑队组织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在填报登记工作中,如何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显得十分重要。根据贵池区调查摸底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实施工作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提高认识,加大对经济普查及《条例》的宣传力度。如果没有对经济普查目的和意义的足够认识,没有对农村建筑队这种社会经济现象的深刻了解,没有经济普查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没有广大调查对象的配合和理解,农村建筑队将是在普查中被人们忽略的一个经济群体。(二)认真做好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除了普查登记应掌握的业务以外,普查员还要了解和清楚本地农村建筑队的经营现状和特点,学习如何同调查对象之间的沟通技巧。(三)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农村建筑队的调查摸底要以行政村为主体,以村民小组为起报点,以摸清单位数为目的。一般情况下,一个村民小组仅几十户人家,哪家出了包工头,哪家当年建了新房,村民之间,情况了如指掌,遗漏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四)加大县、乡两级的检查指导工作力度。实践证明,在大型普查工作中,县、乡两级的检查指导,不仅对基层工作有促进作用,而且是防止普查工作出现登记误差和系统性误差的有力措施。

  第三,区别对待,分类填报。农村建筑队组织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规模悬殊较大,如果以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反而难以定性。实行分类填报,工作则简单明了,易于实际操作。根据经济普查对象分类,农村建筑队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村建筑企业,即法人;二是挂靠建筑资质公司的农村建筑队,可定为产业活动单位;三是从业人员16人及以上,未办理任何注册登记的农村建筑队,比照企业单位填报;四是从业人员15人以下的农村建筑队,按个体经营户填报。根据贵池区的调查摸底,农村建筑队平均从业人员15人,从业人员16人及以上的农村建筑队,只有108个,占26.6%,比重小,扣除其中的前两类,普查登记的工作量和难度不是很大;全区15人以下的农村建筑队,包括装潢、钢筋捆扎、铝合金安装、土方挖掘等专业施工队,数量多、面广,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经营活动不稳定等,作为个体经营户填报,便于登记,也比较切合实际。

  需特别一提的是,挂靠建筑资质公司的农村建筑队,虽然已经定为产业活动单位,但由于它们的经营活动情况比较复杂,普查登记时,为避免统计上的重复和漏报,仍有几种情况要区别对待。一是建筑队以挂靠公司名义承揽并施工的工程项目,毫无疑问,按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二是建筑队自己签约直接承建的工程项目,因该业务与挂靠公司无关,公司无法也不可能统计,如果工程量很小(设定年营业收入5万元以下),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达到一定的规模产值,则必须统计,其普查登记的方法是,将非公司签约自己直接承建的工程项目的经营情况,再填报一份普查表,作为附表,汇总时追加到挂靠资质公司相应的统计指标中去;三是项目经理同挂靠建筑资质公司分离的,由于建筑市场管理上的不规范,签约项目经理与实际承建施工项目经理往往不是同一个人,即张冠李戴现象,在普查登记时,应把此工程项目经营情况统计到签约项目经理所在的建筑队,实际施工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队不予统计,因种种原因,此项操作也是最难以把握的。

  第四,依法普查,科学评估。农村建筑队的特点之一,就是没有财务核算等基础资料,普查登记时数量指标的填报,无疑是个难点。因此,做好经济普查及《条例》的宣传工作,消除被调查对象的思想疑虑,使之积极配合,主动如实申报,是普查员首先必须做到的。如果出现被调查对象不配合,则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可以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结合相关资料进行核算评估。农村建筑队施工范围都有一定的局域性,施工活动局限在本村的占大多数。这次经济普查,小区基本上是以行政村(居委会)辖区划分的,在本村了解当年建房情况及工程造价比较容易。据这次调查,10人左右的农村建筑队,满负荷工作,一年建5~6幢民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单包每平方米50元左右。也就是说,根据一个建筑队从业人员的多少,从业时间的长短,即能确定他们的经营收入状况。在计算从业人员时,一要考虑调查时期内的变动情况;二是农村建筑队中的劳务人员(小工)往往容易被忽略,不仅要计算相对稳定的管理和建筑技术工人(大工),而且要包括劳务人员。

  第五,外出农村建筑队的填报。一是摸清底数;二是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填报的要求,将所有外出(本县区以外)农村建筑队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外地挂靠地方建筑资质公司的,一种是独立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前者的经营成果已由挂靠的公司统计上报,相当于产业活动单位,可以不作为我们的普查对象;第二种情况,则按照上述区别对待,分类填报的要求登记。在登记之前,采取提前同其家人预约或者发函;如果无法联系的,可根据其外出的从业人员规模和时间,比照地方建筑队推算。

  农村建筑队在我国建筑业中占有的比重是不可忽视的,特别是在农村建筑市场占有绝对份额。由于建筑行业管理还没有完全规范,目前农村建筑队的现状和特点,其实也折射出他们的缺陷和不规范的一面,也是我们在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我们所作的调查和提出的建议,因时间关系和水平有限,难免存在一些局限。我们相信,只要勇于面对,集思广益,强化责任感,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作者单位: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统计局)


 附件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