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是我国在新世纪进行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综合性普查。为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全面完成这次普查工作,必须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督查到位。本文仅就强化督查到位,谈谈个人的看法。
普查是一项高度统一的工作,工作进度,质量标准必须全国统一,如果进展不平衡,质量不均衡,势必影响整个普查工作的进展,各地要成立督查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笔者认为,每次普查一般要开展四次督查,一是对前期准备督查。在前期准备阶段,区、地市要组织对各县市、乡镇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宣传动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不但要听基层政府的汇报,还要实地查看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尤其是经费,要看财政部门的拨款单,以真正起到督查作用;二是在入户登记前的督查。在登记前一个月左右,组织开展战前督查,由县市党政领导带队,对一些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乡镇进行督查,对落后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发出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三是登记、复查进度督查;四是质量检查控制,由县级普查办进行验收,通过了才能接收报表,这是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很重要的一关。
这样,普查工作就有头有尾,力戒以往的普查事前轰轰烈烈,事中热热闹闹,事后悄无声息的虎头蛇尾现象。通过督促检查,确保进度和质量,保证普查资料有开发价值。
(作者单位: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