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指标解释
1.行政区划代码:由所在地普查机构按照《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统一填写。
2.个体经营户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或据实填写。
3.业主姓名:填写领取工商执照的经营者姓名,或据实填写。
4.详细地址: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
5.行业类别代码:由所在地普查机构按照01.工业,02.建筑业,03.交通运输业,04.批发业,05.零售业,06.住宿业,07.餐饮业,08.房地产业,0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教育,11.卫生和福利业,12.居民服务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其他服务业填写代码。
6.从业人员(01):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7.营业收入(02):指个体经营户全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全部收入。其中:个体工业营业收入是指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及自制半成品收入和对外加工费收入;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营业收入是指商品销售实现收入等。
8.营业支出(03):指个体经营户全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支付给雇员的报酬、向政府机构或管理部门缴纳的各种税和各种管理费用以及生产成本支出等。为经营而租用的房屋和场地的费用,以及为雇员提供的工作服装等也包括在内。
9.雇员报酬(04):指个体经营户的业主或管理者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的各种报酬,包括:工资、奖金;业主提供的雇员伙食费用支出;业主提供的雇员房租等。不包括个体经营户业主的报酬。
10.缴纳税费(05):指个体经营户向政府机构或管理部门缴纳的各种税和各种管理费用。
11.固定资产原价(06):指个体经营户为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房屋、机器、设备等。不包括为了经营而租用的房屋、机器、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