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宠物及牲畜服务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如何划分行业?
答:(1)牲畜、宠物用药品及治疗器械的批发和零售,分别列入63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和655“医药和医疗器材专门零售”的相关类别中;
(2)牲畜的批发和零售均列入6314“牲畜批发”,宠物的批发和零售列入6599“其他未列明的零售”;
(3)宠物装饰品及食品的零售,列入6599“其他未列明的零售”;
(4)宠物的美容、装饰服务,列入8390“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5)宠物的集中收养保护服务,列入8012“野生动植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