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6日,全国经济普查建筑业增加值核算工作会议在山西省运城市召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投资处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司长汲凤翔、副司长耿春普、核算司司长许宪春、山西统计局局长李宝卿出席会议并讲话。
汲凤翔在讲话中介绍了经济普查年度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调整的意义、基本做法,强调了需要注意的问题。他要求在建筑业增加值核算中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核算方法一致、核算基础数据一致,全国增加值数据与各地区核算加总数据一致。汲凤翔还强调了四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数据,注意保密工作;二是要加强大局和长远意识;三是要正确对待历史数据;四是改革与完善统计制度和方法。
许宪春介绍了关于经济普查年度GDP和建筑业增加值核算的有关情况。
核算司投入产出处处长赵同录详细地讲解了建筑业增加值核算的具体方法。
会上根据《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的规定,对全国和各地区建筑业增加值进行了初步核算,并对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进行了讨论。各地区代表积极发言,对经济普查建筑业增加值核算中涉及到的基础数据、核算方法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各地区尽快对国家反馈的经济普查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要按程序尽快上报,同时要做好对有关数据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