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浙江省选择海宁市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综合试点,并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国普办。
作为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市,海宁市具有二、三产业规模大、情况复杂、代表性强的特点;且接壤沪、杭,毗邻江苏,交通十分便利,具有良好的试点环境。海宁市政府领导对经济普查工作十分重视,对全国试点在海宁进行表示热烈欢迎和全力支持。
浙江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9日向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陈加元作了请示,3月22日,陈副省长作出“同意”的批示。
为搞好试点工作,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于3月22日召开了两个试点方案座谈会。上午,普查中心叶水寒主任召集普查中心相关人员,就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准备工作、试点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座谈,形成了试点的初步方案。下午,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梁普明副局长主持下,召开了省统计局(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试点初步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形成了共识,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根据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试点方案,对试点作出了具体的时间安排。
(胡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