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后中国GDP数据解读之二:GDP三次产业结构及国际比较


2006-03-08 14:17:21

来源:国家统计局核算司

经济普查后中国GDP数据解读之二

GDP三次产业结构及国际比较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统计局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对2004GDP进行了重新核算,并主要对1993年以来的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经重新核算和修订后的GDP数据同修订前数据比较,在总量、速度、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本文主要列示了经济普查后GDP三次产业结构的修订数据,并进行简要对比分析。

 

  一、根据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GDP三次产业结构

 

  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初步测算,我国2004GDP现价总量为159878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095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3904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6521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869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5018亿元,其中,运输邮电业增加值12148亿元,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15250亿元。

 

  与2004年全国GDP年快报核算数比较,按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GDP总量增加了23002亿元,提高了16.8%。其中,第一产业因不在这次普查范围之内,数据变化不大,重新核算后增加了18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加1517亿元,提高了2.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1297亿元,提高了48.7%

 

  在GDP总量多出的2.3万亿元中,有93%是第三产业引起的。造成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较多的原因,主要在于资料来源的增加。经济普查覆盖了第二、三产业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大大补充了以往常规统计中难以准确全面反映的私营、个体服务业资料以及大量的新兴服务业资料,如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通过经济普查,进一步查清并补上了常规统计中第三产业漏统的部分。

 

  2004GDP重新核算后,与年快报数相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下降,第三产业比重大幅度上升。第一产业比重由原来的15.2%下降到13.1%,下降了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由原来的52.9%下降到46.2%,下降了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由原来的31.9%上升到40.7%,上升了8.8个百分点。重新核算后,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服务业在经济整体中的份量不像原来估计的那么低,它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功不可没。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目前的三次产业结构比原来核算的要合理得多,但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矛盾依然存在。

 

1 经济普查后的2004GDP三次产业结构修订情况

 

行业

修订后数据

修订前数据

数据变动

绝对量

(亿元)

构成

(%)

绝对量

(亿元)

构成

(%)

绝对量

(亿元)

构成

(%)

GDP

159878

100.0

136876

100.0

23002

 

第一产业

20956

13.1

20768

15.2

188

-2.1

第二产业

73904

46.2

72387

52.9

1517

-6.7

  工业

65210

40.8

62815

45.9

2395

-5.1

  建筑业

8694

5.4

9572

7.0

-878

-1.6

第三产业

65018

40.7

43721

31.9

21297

8.8

  运输邮电仓储业

12148

7.6

7694

5.6

4454

2.0

  批零贸易餐饮业

15250

9.5

10099

7.4

5151

2.1

  金融保险业

5393

3.4

7026

5.1

-1633

-1.7

  房地产业

7174

4.5

2712

2.0

4462

2.5

  其他服务业

25054

15.7

16190

11.8

8864

3.9

 

  二、1993年以来我国三次产业结构修订情况

 

  根据经济普查资料,我们主要修订了1993年以来的GDP及其分行业数据,并由此引起了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动。

 

2 19932004年三次产业结构修订情况

  单位:%

年份

修订后数据

修订前的数据

数据变动

第一
产业

第二
产业

第三
产业

第一
产业

第二
产业

第三
产业

第一
产业

第二
产业

第三
产业

1993

19.5

46.6

33.9

19.9

47.4

32.7

-0.4

-0.8

1.2

1994

19.7

46.5

33.8

20.3

47.8

31.9

-0.6

-1.3

1.9

1995

19.7

47.2

33.1

20.5

48.8

30.7

-0.8

-1.6

2.4

1996

19.5

47.5

33.0

20.4

49.5

30.1

-0.9

-2.0

2.9

1997

18.1

47.5

34.4

19.1

50.0

30.9

-1.0

-2.5

3.5

1998

17.3

46.2

36.5

18.6

49.3

32.1

-1.3

-3.1

4.4

1999

16.2

45.8

38.0

17.6

49.4

32.9

-1.4

-3.7

5.1

2000

14.8

45.9

39.3

16.4

50.2

33.4

-1.5

-4.3

5.8

2001

14.1

45.2

40.7

15.8

50.1

34.1

-1.7

-4.9

6.6

2002

13.5

44.8

41.7

15.3

50.4

34.3

-1.8

-5.6

7.4

2003

12.5

46.0

41.5

14.4

52.2

33.4

-1.9

-6.2

8.1

2004

13.1

46.2

40.7

15.2

52.9

31.9

-2.1

-6.7

8.8

 

  从表2可以看出,修订后的数据同修订前的数据相比,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各年份第一、二产业比重都有所降低,第三产业比重有所上升。其中第一产业比重降低了0.4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降低了0.8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了1.28.8个百分点。二是修订幅度逐年加大,离经济普查年度越近,修订的幅度越大。

 

  从修订后的三次产业比重可以看出,1993年以来,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变动呈现出第二产业稳定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此消彼长的基本趋势。其中第一产业比重在小幅波动中逐渐下降,由1993年的19.5%下降为2004年的13.1%;第二产业比重在各年份间较为稳定,最高的19961997年为47.5%,最低的2002年为44.8%,变动幅度较小;第三产业比重在小幅波动中逐渐上升,由1993年的33.9%上升为2004年的40.7%。

 

  三、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国际比较

 

  按照世界银行的计算方法,我国2004年修订前的人均GNI(国民总收入)为1290美元,GDP修订后该数据约为1495美元。如使用世界银行关于高中低收入国家分组标准,我国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 [1]

 

3 部分下中等收入国家三次产业结构及人均GNI

 

国家

2004

1993

三次产业比重(%)

人均GNI

(美元)

三次产业比重(%)

人均GNI

(美元)

第一
产业

第二
产业

第三
产业

第一
产业

第二
产业

第三
产业

下中等收入国家

12.0

36.9

51.1

1580

15.9

41.5

42.6

850

中国

13.1

46.2

40.7

1495

19.5

46.6

33.9

418

巴西

5.2

17.2

77.7

3090

7.6

41.6

50.8

2780

哈萨克斯坦

7.3

39.4

53.3

2260

17.5

40.0

42.5

1420

埃及

15.5

32.1

52.4

1310

16.7

33.1

50.2

800

印度尼西亚

16.9

45.6

37.6

1140

17.9

39.7

42.4

810

印度

21.8

26.1

52.2

620

31.0

26.3

42.8

310

   

    从2004年数据来看,我国的三次产业结构同其他下中等收入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别。在第一产业比重方面,我国高于下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也高于人均GNI大于我国的巴西和哈萨克斯坦两国,同时低于人均GNI小于我国的埃及和印度尼西亚,与其他下中等收入国家相比,处于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在第二产业比重方面,我国高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9.3个百分点,同时远高于巴西、哈萨克斯坦和埃及三国,在所有列举的国家中是最高的,这与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加速发展的历史阶段有关。在第三产业比重方面,我国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同时分别低于巴西、哈萨克斯坦、埃及三国37.012.611.7个百分点,差距较大,明显偏低。

 

  另一方面,同1993年数据对比来看,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变动情况也同其他下中等收入国家存在一定差别。在第一产业比重方面,各国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我国降低了6.4个百分点,降低幅度高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和巴西、埃及、印度尼西亚三国,仅低于哈萨克斯坦,属于降幅较大的国家。在第二产业比重方面,除印度尼西亚外,各国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我国降低了0.4个百分点,降低幅度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和巴西、哈萨克斯坦、埃及三国,属于降幅较小的国家。在第三产业比重方面,除印度尼西亚外,各国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平均上升幅度为8.5个百分点,其中我国上升了6.8个百分点。说明虽然我国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幅度较大,但与同类发展水平国家总体相比,仍有差距。

 

  注:[1] 下中等收入国家:2004年人均GNI在825美元至3255美元之间的国家。


 附件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